松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冬春季 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縣開展冬春季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特發布此通告。 一、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本地區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重點組織對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髽I、易燃易爆場所、竹木加工、宗教活動場所、文博單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學校、養老院、汽車站和易地扶貧安置點等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持續深化暢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二、各鄉鎮(街道)、各行業部門要因地制宜開展區域性、領域性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針對工業園區、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倉儲物流企業、家庭加工作坊等產業集中、火災風險突出的區域性消防安全問題及密室逃脫、劇本殺、私人影院、民宿(農家樂)等新興領域消防安全問題,開展針對性研究,重點加強電焊氣割等動火作業管理,緊盯建筑防火條件、用火用電、易燃可燃裝修裝飾、電氣線路、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方面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推動提升消防安全本質水平。 三、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客運車站、交通工具(船舶為內河運輸船舶)等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住建部門要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各類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強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指導加強安全出口、用氧用電設施、物資集中區域、電氣線路、臨時建筑等方面的安全巡查,嚴禁臨時建筑占用消防車道、采用彩鋼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等行為。 四、鄉鎮(街道)要按照基層消“5+3”必查要求(5個檢查重點:“三合一”場所、弱勢群體、火源、電動自行車、易燃材料;3項“保命”措施:暢通疏散通道、防火墻硬隔離、配備逃生面罩)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網格化防火檢查、夜間巡查、消防宣傳,重點組織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傳統村落、群租屋、老舊小區、沿街門店、電動自行車、自建房等消防安全基礎薄弱環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組織開展電氣線路排查,開展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安全自查,落實神龕供奉、祠堂祭祀時火源隔離措施,在指定區域售賣、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派出所要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五、物業管理單位要每日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定期組織消防宣傳,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嚴禁在建筑內的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和充電,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梯入戶,及時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和障礙物。要發動群眾開展“三清三關”(清理樓道、陽臺、廚房可燃雜物,離人關閉電源、火源、氣源),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 六、各社會單位要重點圍繞引發火災的電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擴大和人員傷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開展“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改 ”活動,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有效防范措施。要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嚴禁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嚴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車道。 七、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單位要針對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使用、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并組織演練,確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娛樂場所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含冷焰火)、違規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鎖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損壞消防設施設備,禁止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 八、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及日常管理人員要依法強化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嚴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燭、燈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火隔熱。要倡導文明進香、香燭不進殿,為香客燃香、燒紙箔、放鞭炮等劃定專門的燃放區域,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明確專人負責巡查。 九、新聞、廣播、電視、廣電網絡和移動通信等單位,要加強公益性、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充分利用新聞節目、手機短信、戶外視頻等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普及冬春季節火災防范知識,加強安全用火用電、燃放煙花爆竹等防火知識和初起火災處置、逃生自救技能宣傳,開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曝光。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廣大群眾發現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發現火災隱患可使用“12345”平臺進行舉報投訴。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動,確保全縣消防安全。 松溪縣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